泰瑞陶瓷噴霧干燥環評
由酒泉市環境評價所負責編制的《白銀市泰瑞陶瓷有限公司利用花崗巖尾礦年生產450萬平方米陶瓷地磚生產線項目》現已基本完成。按照國家相關要求,現進行二次公示,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發布,邀請公眾參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強化該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白銀市泰瑞陶瓷有限公司擬在平川區中區經濟開發區白銀市泰瑞陶瓷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擴建利用花崗巖尾礦年生產450萬平方米陶瓷地磚項目。該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及地方相關規劃。項目建設包括從原輔材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各生產車間和與之配套的供電、供水、供熱、控制等輔助生產設施。該項目主要由主體工程(陶瓷地磚)、依托工程(行政辦公設施)、公用工程(包括給排水、供電、供熱)、儲運工程(原料、產品儲存,交通運輸)、環保工程(包括廢氣防治、廢水處理、固廢處置、噪聲防治)等部分組成。項目總投資9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247萬元,占總投資的2.74%。
二、產業政策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項目利用尾礦渣進行陶瓷生產,為國家鼓勵類項目,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三、選址可行性分析
項目選址位于平川中區經濟開發區,項目選址為規劃的陶瓷工業用地,符合總體規劃;項目建設單位白銀市泰瑞陶瓷有限公司以發展建材等產業為主,綜合利用選址周邊花崗巖尾礦,符合當地工業布局和發展規劃;項目選址地區交通運輸條件良好,公路運輸條件優良。供電、供水、通訊等基礎設施的條件較好,可為企業提供良好的基礎設施;項目選址屬于工業區,周圍距離最近居民點1200m。
四、項目選址與平面布局分析
白銀市泰瑞陶瓷有限公司擴建項目位于平川區中區經濟開發區白銀市泰瑞陶瓷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現有廠區南與國道109線相連,西與劉白高速銜接,廠區四周均為其他工業企業,區域配套條件較好,項目擴建具備基本條件。
從總平面圖的布局上來看,項目總平面布置采用街區式布置方式。在預留生產用地南側為主要生產原料存放處理加工區,布置有:原料堆場、球磨車間;中部為產品加工制造和存放區,該區布置有聯合車間、噴霧干燥制粉車間和成品庫。
此種布局可降低廠區內機械噪聲對廠界周圍環境的影響,成品生產區的集中布局,有利于生產的流水線生產形式實行,同時還有利于“三廢”的集中治理和廢物的回收利用,配氣站位于廠區的西南角且和附屬設施一并布置,如果配氣站一旦發生危險,可降低對廠區的破壞程度和對廠區人員的安全威脅。廠區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產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網。雨水通過路邊雨水收集口收集,通過雨水管道排出。在建筑物與道路之間空地,道路兩旁進行綠化,重點是廠前區的綠化搞好,改善環境,美化廠區。
項目總平布置設計方案符合各項規劃設計要求,從生產工藝特點和環保合理分布方面合理。
五、項目區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
本次環評利用2013年《白銀楊柳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第二集中供熱工程》環評期間委托白銀市環境監測站對評價區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對本項目周邊環境質量進行說明。本項目位于平川區中區經濟開發區,距白銀楊柳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第二集中供熱工程廠址3km,所在地環境現狀相近。
監測結果顯示,項目區環境空氣質量各監測點SO2、NO2、TSP、PM10小時濃度和日均濃度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表1中的二級標準。
六、污染控制措施
(1)廢氣污染產生與防治
項目噴霧干燥塔和輥道窯廢氣排放源顆粒物、NOx、氟化物和SO2均滿足《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4-2010)中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制;項目廠區廠界無組織粉塵排放濃度滿足《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4-2010)中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制。項目壓型工藝等廢氣源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2)廢水產生及處理
通過項目工程分析和對運營期廢水處理方案的分析,可以看出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生產廢水除循環冷卻水排水直接回用于泥漿制備外,其余生產廢水全部經生產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后回用于泥漿制備工序;生活污水量通過現有廠區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平川區污水處理廠。
(3)噪聲
由于廠區的機械噪聲值聲級較高,環評要求噴霧干燥車間、球磨機車間以及空壓機房的隔聲效果要好,同時還應附加對應的減震降噪手段,空壓機噪聲值最高,源強可達110dB(A),應另外采取消聲措施。通過以系列的隔聲、減震、消聲措施后,要求噴霧干燥車間、球磨車間和空壓機房對噪聲的削減值應分別在20dB(A)、15dB(A)和40dB(A),而作為較厚的實心墻,對噪聲的削減值為20dB(A)~40dB(A)的范圍。該項目所在地地理位置比較偏僻,周圍1200m內無居民聚居點,噪聲源均位于室內,且主要生產車間的噪聲源位于廠區中部,經過對廠界周圍聲級值的預測,廠界噪聲排放值都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
(4)固體廢物處置
固體廢物主要來源如下:煤氣站產生的燃煤爐渣;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收塵灰、成型廢坯、干燥廢坯、施釉廢品、燒成廢品;污水處理系統的生產廢水處理泥渣;煤氣凈化過程產生的煤焦油,生活垃圾。其中煤焦油為危廢。
①燃煤爐渣
煤氣站產生的燃煤灰渣,其主要成份為三氧化二鋁和二氧化硅,運至臨時渣場貯存,定期外銷當地建材企業綜合利用,四周1.8m矮圍墻,面積大于300m2、臨時堆場要有專人維護、管理,保證運輸通暢。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Ⅰ類工業固廢貯存要求,采取防滲漏、防風、防雨等措施。
②收塵灰、成型廢坯、干燥廢坯、施釉廢品、燒成廢品等
收塵灰、成型廢坯、干燥廢坯、施釉廢品、燒成廢品和生產廢水處理泥渣,車間內堆場貯存,作為項目生產原料。
查看更多(共0)評論列表